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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

「滬港通」是上海及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簡稱,於2014年11月17日正式開通。由香港交易所(港交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交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結算)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旨在實現兩地投資者直接進入對方市場的目標。香港及海外投資者均可透過北向交易買賣於上交所上市的滬股通名單內的股票,內地投資者亦可透過南向交易買賣於聯交所上市的港股通名單內的股票。

「滬港通」額度

滬港通的交易受制於每日額度,而滬港通的總額度已於2016年8月16日刪除。北向及南向交易分別受制於不同的每日額度,由港交所及上交所分別監控。 每日額度以「淨買盤」為基礎計算,北向交易的每日額度餘額每隔1分鐘餘港交所網站發布。

每日額度限制滬港通下每日跨境交易的最高買盤淨額。北向每日額度為人民幣520億元,南向每日額度為人民幣420 億元。港交所實時監察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每日額度餘額將每隔1分鐘在港交所網站發布。

「滬港通」合資格股票

客戶可買賣於上交所上市的若干股票(滬股通股票),滬股通股票包括上證180、上證380指數的成份股,以及有H股同時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的上交所上市A股。

有關合資格股票名單,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頁不時更新的合資格股票名單。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透過滬港通買賣滬股通股票及結算交易時將須繳納上交所、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或內地有關當局以下稅項和費用:

費用 稅率和收費方 收費方
經手費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487% 上交所/深交所
證管費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2% 中國證監會
過戶費(中國結算)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2% 中國結算上海/中國結算深圳
過戶費(香港結算) 雙邊成交金額的0.002% 香港結算
交易印花稅 只收取賣方成交金額0.1% 國家稅務總局

注意:現行若干中央結算系統費用仍然適用於滬股通股票,包括與交收指示相關的股份交收費用以及款項交收費用。另外,香港結算提供存管及代理人服務,代其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持有滬股通股票,並對此收取 「證券組合費」。證券組合費根據每名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的滬股通股票的單一組合按月以港幣收取。不同市場參與者的收費計劃及相關安排也或有不同,只要香港證監會批准,有關收費安排可以改變。

國家稅務總局就上交所收取的稅項,包括印花稅及股息紅利稅,亦將適用於北向交易及透過滬港通買入的滬股通股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稅項(如適用),香港交易所將與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磋商。

港股與滬股通及深港通在買賣及交收程序上的分別

項目 港股 滬股通/深港通股票(北向交易)
投資額度 沒有 每日額度(130億)
更改/取消指示 接受 不接受更改指示
股票編號 5位數字 6位數字
交易貨幣 港幣 人民幣
價格區間 不同的證券不同價位有不同區間,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頁 劃一為人民幣0.01元
即日買賣 接受 不接受即日買賣,僅可於T+1日或之後賣出
交易費用 交易費、交易征費、印花稅 經手費、證管費、過戶費、交易印花稅
每手單位 由上市公司自行決定 每手均為100股(必須以整手發出買入指示)
碎股 碎股沽出指示只能透過收集碎股之碎股經紀以碎股市場價格成交;而成交價格一般較正股市場價格低 碎股沽出指示會與完全買賣單位指示將在同一交易平台進行交易配對,並在同一價位競價。因此,買入指示最終成交有可能出現碎股
交收前隨時買賣 可以 不可以
交收周期 股票及款項同會日於T+2日進行交收 股票:於T日交收
款項:於T+1日交收

以上內容節錄於港交所滬港通|深港通專頁提供的資料,該等資料可能會隨著滬港通|深港通的推出或有關法規、法例、協議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訂或編備而有所修訂或變更。詳情可查閱以下連結
http://www.hkex.com.hk/chi/market/sec_tradinfra/chinaconnect/Documents/Investor_Book_C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