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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开户须知及流程

客户可透过下列途径开设财华证券户口
A. 香港客户
欲开设户口需携同下列文件:
1.

已填妥的申请表及 美国《海外帐户税收 合规法案》(FATCA) 表格

※ 非美国籍人士,适用 W-8BEN

※ 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适用 W-9

2.

《美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
回覆便条

3.

香港身份证 / 护照副本

4.

有效期3个月的住址证明,
如:水丶电丶煤气单丶银行月结单

5.

香港银行的帐户号码

6.

递交方式:
以上文件须连同开户申请表格一并递交
(1) 亲自来临本公司
(2) 要求我们以电邮 / 微信 / Whatsap方式联络阁下有关开户事宜

B. 中国客户
欲开设户口需携同下列文件:
1.

已填妥的申请表及 美国《海外帐户税收 合规法案》(FATCA) 表格

※ 非美国籍人士,适用 W-8BEN

※ 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适用 W-9

2.

《美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
回覆便条

3.

当地身份证丶护照副本及往来港澳通行证

4.

公安机关发出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 /有效期3个月的住址证明,如:水丶电丶煤气单丶银行月结单

5.

香港银行的帐户号码

6.

递交方式:
以上文件须连同开户申请表格一并递交
(1) 亲自来临本公司
(2) 要求我们以电邮 / 微信 / Whatsap方式联络阁下有关开户事宜

C. 海外客户 / 未能亲身面谈客户
透过邮寄方式申请:
1.

已填妥的申请表及 美国《海外帐户税收 合规法案》(FATCA) 表格

※ 非美国籍人士,适用 W-8BEN

※ 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适用 W-9

2.

开户按金 HK$10,000 元; 仅接受申请人名下的私人划线支票,支票抬头注明 “财华证券有限公司”。支票的款项只用作开户用途,按金可作股票交易之用,申请人可在款项存入证券户口後提取款项。

3.

支票必须是本地银行所发出的
个人支票 (支票上之姓名必须与身份证 / 护照上的姓名相同)

4.

必须先经由当地专业人仕
(如 执业律师) 核证。 *需核实此做法

5.

邮寄方式:
连同上述其他开户文件寄到
“财华证券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告士打道77-79号富通大厦30楼

以下文件须连同开户申请表格一并递交:

董事及被授权人之香港身分证/护照副本

(最近3个月的)住址证明

商业登记证

公司注册证

公司组织及章程 或 其他公司章程性质文件

有关开设户口之董事议决

董事记录

股东记录

最终实益拥有人的注册成立证书及商业登记证核证副本或身分证/护照

最近之周年申报表

最近之财政报告

担保及弥偿契约。(连同担保人之身分证丶 护照副本或公司注册证副本)

美国《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 表格 非美国法人,适用W-8BEN-E 美国法人,适用W-9

备注:

以上副本文件须经执业律师丶执业会计师丶本地持牌银行经理认证。另外,申请人亦可携同文件正本及副本到本公司 总行给指定职员认证。